- 招 聘 简 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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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未知 点击数:
次 更新时间:2012-01-13 09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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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市容协管员10名。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
二、招聘条件
1、遵纪守法,热爱城市管理工作,能吃苦耐劳,善于做群众工作,无违法犯罪记录;
2、年龄: 20-35周岁之间(1976年1月1日-199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);
3、男性要求身高170cm以上,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.9,五官端正,身体健康,能胜任岗位要求。
4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现场报名:应聘者于1月13日至1月16日(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30-4:30)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,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前往沈巷镇建设分局报名。17 日统一进行报名资格审查,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,同时需缴纳考试费80元。
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: 3,比例不足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,并提前通知报名者。
(二)考试
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。
1、笔试: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1:2的比例进入面试。
2、面试: 面试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:4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。
中共党员报考市容协管员的,考试总成绩加4分;退伍军人报考市容协管员的,考试总成绩加3分;有驾驶特长者(持交管部门核发的C型以上驾驶证)报考市容协管员的,考试总成绩加3分;可累计加分。
(三)体检和考核
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1: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。
体检和考核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验标准;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。
(四)公示
对拟聘用人选,公示3天,公布监督举报电话,接受监督。
四、聘用待遇:基本工资+绩效工资=1700元/月
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。试用期为2个月,试用期工资1200元/月。
五、时间安排
招聘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如下:
1月12日公布招聘简章,1月17日完成报名(确认),1月20日完成笔试、2月6日前完成面试,2月12日完成体检、考核、公示和聘用手续。
六、监督
实行信息公开,招聘信息、考试成绩等全部在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,招聘全程接受区监察部门监督。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,视情节轻重,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鸠江区市容局 鸠江区人才交流中心
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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